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式12
1、港澳清算行模式122、代理行清算模式12
三、清算流程12
1、汇入汇款12
f2、汇出汇款13
f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操作指引
一、报关
(一)试点企业如符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且进出口的货物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在进出口海关申报环节,进口货物报关单“币制”栏填报“人民币”即可;出口货物报关单“币制”栏填报“人民币”,“批准文号”栏免于填报外汇核销单编号。(二)试点企业可以跨地区以人民币申报出口货物,无须向海关提供外汇核销单。
二、结算及相关业务办理
(一)交单及审核1、企业交单:企业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收付业务时,应如实填写《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说明》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口付款说明》,提交证明其贸易真实性背景的单证(合同、发票),并连同下列材料及国际结算规定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一并提交境内结算银行:对预收预付人民币资金超过合同金额25的,提供相应的贸易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预收、预付人民币对应货物报关后,或对应货物无法按照预计时间报关的,试点
企业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其境内结算银行实际报关时间或调整后的预计报关时间。
对来料加工贸易出口收取人民币资金超过合同金额30的,应当自收到境外人民币货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企业超比例情况说明、出口报关单和加工贸易合同或所在地商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
f业务批准证。境内结算银行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补交上述资料或凭证的试点
企业,境内结算银行不得为其继续办理超过合同金额30的人民币资金收付,情节严重的,暂停为该试点企业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并及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
大型工程承包或成套设备出口服务部分提交商业合同,境外承包工程项目中境外采购用于境外、货物流不进入境内时,提供海运提单等单证。2、银行审核:境内结算银行应对每一笔交易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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