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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习管理工作基本规范
学生校外实习是学院教育教学的重要环节,也是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中国保监会2016年联合制定印发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20163号文),上级部门每年都要对校外实习进行督查,政府对学生实习高度重视,我们在此项工作上,有责任、有义务必须强化规范,实现学生实习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并不断提高质量。因此,我们根据《规定》,制定了《东营市技师学院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落实好《规定》和《办法》,是我们今后抓好实习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重点工作的基本规范或要求如下:1各系部是学生实习的直接组织者、管理者、《规定》和《办法》的具体落实者,是第一责任主体,学院有关处室要跟进督导。在组织实施中,各系部要建立健全各系部主任任组长、分管主任及带队指导老师、实习单位指导师傅任组员的工作机构,各系部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工作制度等。2要不折不扣地落实《规定》提出的实习组织过程中的“五不要”,实习管理过程中的“无协议不实习”、学生权利保障“六不得”、工作岗位及工作时间“三不得”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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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要按要求选择合格及高水平的实习单位,提高实习岗位专业对口率,为学生提供合理的实习报酬,落实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等。3各系部调整教学计划提前或延后实习的,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报分管教学院领导或学院开会研究批准。每年6月20日前,各系部必须把上一学年实习学生情况总结和下一学年在校生跟岗、顶岗实习计划报教务处。下一学年在校生跟岗、顶岗实习计划,按要求报送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并在学校官网向社会公布。4认识实习、跟岗实习由系部统一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原则由学校统一安排,但学生申请、家长签订《知情同意书》、系部批准的可自行实习,系部必须在学生实习前将《申请书》、《实习协议书》、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实习责任保险(复印件)收齐存档,否则不准上岗实习。学生实习前,系部要召开培训会,进行安全操作规程考核,不合格者不安排实习。5跟岗、顶岗实习的形式,系部和实习单位可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学徒制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实习前系部、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必须签订实习协议,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安排实习。未签协议安排实习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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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6未满16周岁学生不得安排跟岗、顶岗实习,未满18周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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