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或台账),检查验收表、整改验收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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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进场牵张机作业人员登记台账和资格证件复印件。3租赁合同协议。4进退场相关手续。(九)对于外租牵张机和分包单位的牵张机,由于其安全技术状况和牵张机安全管理不能满足安全施工要求,项目部应清退出场。
第五章外租和分包单位起重机安全管理
第十条现场的起重机由项目部负责管理(一)项目部应围绕起重机械进场准入、人员资格管理、安全检查与缺陷整改、使用管理等内容进行重点管理。(二)项目部与出租或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起重机的型号规格、各自有关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要求和技术状况要求及安拆、起重作业的安全责任等。(三)项目部对于外租起重机械和分包单位自带起重机械及其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要求对于进场、使用、维修、检查等过程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四)外租或分包单位自带起重机械时,必须由施工项目部机具人员严格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机械,严禁租用或进场。审查内容包括:1起重机产品合格证(汽车式起重机可验证机动车行车证)、使用说明书、登记手续、安全检验合格证验证原件。2起重机作业人员有效资格证原件。3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4机械技术状况及安全装置。(五)起重机进场必须经机械技术状况和安全装置检查与测试,合格才能进入作业现场。项目部应依据施工吊重、作业布置、市场状况和相关管理要求,确定起重机准入条件。(六)安全人员必须督促操作工遵守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巡检;督促操作工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和作好使用保养工作;按规定作好起重机月检工作,发现的问题应做记录并督促整改验收(期限或措施)。(七)起重机使用完毕应及时办理退场确认和设备交接手续。(八)施工项目部应收集或留存的起重机械管理资料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1进场起重机清单(或台账),检查验收表、整改验收单,起重机产品合格证(汽车式起重机可验证机动车行车证)复印件、安全检验合格证复印件等。2进场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登记台账和资格证件复印件。3月检查、安全评价等检查记录表。4租赁合同协议。5进退场相关手续。(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机,不得租用或带入施工现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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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2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和实际使用超过12年的。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4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十)出租单位和分包单位承担起重机安拆作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