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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的基本原则
关键词:金融法;基本原则
一、金融法的概述
(一)什么是金融法
金融法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总称。金融关系包括金融监管关系与金融交易关系。所谓“金融监管关系”,主要是指政府金融主管机关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产品及金融交易的监督管理的关系。所谓“金融交易关系”,主要是指在货币市场、证券市场、保险市场和外汇市场等各种金融市场,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与大众之间,大众之间进行的各种金融交易的关系。
(二)金融法的特点
1系统性1系统性金融法调整的关系不是“一对一”,而是“一对多”和“多对一”的关系。
f比如,银行与存款人的关系,如果一家银行倒闭了,可能会引起整个银行业的不安。这就是金融界所称“连锁反应”。因为存款人对所有银行的支付能力开始怀疑。于是,民众对其他银行开始挤提,结果许多银行都可能倒闭。由于金融业有“连锁反应”的特点,所以,金融法对金融业有“牵一发动全身”的系统作用。例如,我国在制定与执行商业银行法时,不仅考虑商业银行法的问题,还要考虑与证券法的关系问题。过去,不允许银行资金进入证券市场,证券市场会因资金来源不充足而萎缩。现在,允许银行接受股票抵押贷款,股市资金来源比过去更充足,股市就会膨胀。2宏观调控性2宏观调控性金融法是调整金融交易和金融监管关系的法律,所以与其他民法,商法相比较,具有更强的宏观调控性。金融法对金融关系的四要素:市场准入、经营范围、利率及汇率,资格审查进行规范。这些因素对我国国民经济有着直接影响,所以金融法的调控作用相较其他法律更加明显。
3效率性
金融业中,效率是很重要的。所以,金融法也要求特别关注资金融通的效率。也就是特别关注金融关系中的时间因素。
二、金融法的基本原则
(一)维护货币政策原则
这一原则也可解释为保持货币币值稳定,一次促进经济增长。这是通过国
f内外经验的总结和吸收确立的。经济发展的内涵随着经济实践而逐渐改变,从单纯的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向经济的稳定,持续,健康,协调而发展。人们开始认识到,一味地追求经济的高增长率而非经济地增发货币,从而在一时取得高的就业率、高的增长率、促进投资与生产,取得一时的经济繁荣,最终只能走向经济大起大落,发生“滞胀”和经济危机。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现阶段历史条件下,发展经济有为重要,而发展经济必须是实实在在的增长,必须在稳定币值的前提下,扎扎实实地促进经济增长。金融法就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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