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项为保证项。大类只要有二个及以上保证项不达标,则该大类计为0分;每大类达标子项总子项的比例小于60时,该大类计为0分。第14条最终得分按权重分的相应百分比换算。若发现为达标检查而停工受检的项目,得分以0分计算。五、项目奖罚标准第15条单次检查70分以下为不合格项目,处以黄牌警告。70分及以上为合格项目,其中70~75分(不含75分)处以通报批评;分值90分及以上的项目给予相应奖励;其余情况不奖不罚。第16条每次检查按成绩排A、B两个名次榜。所有受检项目参与A榜排名,未获得过样板项目奖励的参与B榜排名。每次检查完即召开项目管理达标总结会,并向全局公布检查结果。第17条奖励分为样板项目和优秀项目。每次检查得分90分及以上且进入名次榜前十名的为样板项目;得分90分及以上但未进入名次榜前十名的为优秀项目。第18条样板项目奖励标准:一般情况下,按在建建筑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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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积以不同系数计算奖励金额。不适用以建筑面积划分的则按合同额以不同系数计算奖励金额。系数设定标准:建筑面积10万m以下(合同额15亿元以下)为10,建筑面积10~15万m(合同额15~25亿元)的系数为11,建筑面积15~20万m(合同额25~4亿元)的系数为13,建筑面积20~30万m(合同额4~6亿元)的系数为15。具体如下:
建筑面积合同额单次排名第1名第25名第610名1510510万m以下
22222
1015万m
2
1520万m
2
2030万m46亿元
2
15亿元以内1525亿元
254亿元
奖励(万元)165115519513652251575
第19条首次获样板项目,根据B榜名次按第18条进行奖励;再次进入样板项目A榜前十名,依名次按兑现金额的10给予再奖励。第20条优秀项目奖励标准:未获得过样板项目奖励的优秀项目,均给予二万元奖励。以后检查中,未进入样板项目但得分仍在90分及以上,不再给予奖励;进入样板项目的,按照第18条和第19条的规定进行奖励。第21条已获样板项目奖励的项目,其后检查得分低于75分的,扣回全部奖励,并罚奖励金额的5,下次检查重新进入B榜排名。所扣奖励金额及罚款,从项目班子人员下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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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资中起扣(每人每月只留3千元),直到扣完为止,相应扣罚金额由公司代扣并交局财务部。第22条对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项目,从当月开始,项目经理工资降10,其它六大员工资各降5。若第二次考核进入样板项目的,按第18条的规定进行奖励,原降薪不补;若第二次考核合格但未进入样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