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明珠小学各项培训、讲座、论证、验收、专家评审等方面发放劳务费或讲课费的发放标准的有关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劳务费、讲课费的发放行为,从源头上杜绝巧立名目、多发乱发现象发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各类劳务费的发放管理作出如下规定:1培训费实行分类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按规定调剂使用。综合定额标准如下:单位:元人天分类住宿费1800伙食费12040其他各项费用10080合400120计
异地培训本市培训
其中住宿费、伙食费实际发生数不得超过按照单项定额计算的经费预算总额;异地办班伙食费中、晚餐单餐不得超过75元人。本市培训确需住宿的,住宿费参照异地培训住宿标准和实际住宿人数控制,伙食费及其他各项费用可以统筹使用。5天以内(含5天)的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控制;5天以上的培训,所有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80控制。上述天数含报到和离开时间,报到和离开时间合计不得超过1天。
f2讲课费在综合定额标准内执行以下标准: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下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300元;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其他人员讲课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同时为多班次一并授课的,不重复计算讲课费。3专家评审: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询价项目:半天(3小时)500元人,超过半天的,每超过1小时增加100元人。每天(8小时)评审劳务费最高不超过1000元。连续评审时间超过8小时的,每超过1小时增加200元人。担任评审小组组长的专家增发100元人。论证、复议、履约验收等项目:2小时以内的,300元人,超过2小时的,每超过1小时增加100元人,最高不超过1000元。到达评审现场后项目未进行评审或专家因回避等原因未参与评审的,200元人。4硬化预算:除年度预算安排的相关劳务费及讲课费等,各科室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在日常运行经费和项目经费中列支劳务费。5从严控制:各科室要从严控制劳务费发生的次数和人数,能简化的活动尽量简化,能合并的活动尽量合并,坚决杜绝巧立名目、多发乱发现象发生。6严格标准:各科室发放劳务费标准应严格参照教育局
f相关劳务费管理规定执行,坚决杜绝超标准发放。7绩效管理:各科室经学校劳务费审核小组审核通过的各类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