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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R2153
1目的
医患沟通制度
11使患者家属能获得足够医疗和治疗方面的相关信息,告知患者及家属其有权参加医疗决策,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12引导患者及家属正确对待疾病,正确理解健康,主动配合治疗、护理,有效防范及时化解医患矛盾,建立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帮助的和谐医患关系。2沟通环节21门急诊沟通:门急诊导医、挂号、咨询人员、医生、护士要履行沟通告知义务,要充分了解患者的心理状态,根据不同年龄、不同层次患者的需求,与患者建立一种相互信任的关系。门诊医师在接诊患者后,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根据患者的既往病史、现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对疾病作出初步诊断,与患者沟通,奖初步诊断、拟行诊疗措施及其必要性等情况进行告知,征求患者意见,争取患者对各种医疗处置的理解。急诊科对遇有意外事故等情况无家属陪同的患者,应及早设法通知患者家属,同时报告医务处。22入院时沟通:床位医师在接收患者入院时,应在首次病程记录完成时即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告知患方初步诊断、可能的病因或诱因、诊疗原则、进一步检查内容、饮食、休息及其他注意事项。平诊患者的首次病程记录,应于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急诊患者入院后,责任医师根据疾病严重程度、综合客观检查对疾病作出诊断,在患者入院后2小时内与患者或患者家属进行正式沟通;重症患者及时下达病重、病危通知书。23住院期间沟通:患者住院期间,医务人员在患者入院3天内必须与患者进行正式沟通,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向患方介绍患者病情、诊断、当前治疗措施、拟实施的诊疗或手术方案与替代治疗方案、预期的治疗结果、预计的大致费用、出院计划、病
f人及家属的教育(如其权利与义务等)以及其他与疾病治疗有关的情况如实告知患者或委托人,及时解答其咨询。24在进行手术、麻醉、输血、特殊检查、特殊治疗以及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时沟通:应当获得患者或其近亲属书面知情同意;在患者病情变化、变更诊疗方案、高值医用耗材、贵重药品使用、发生欠费、术前术中改变手术方式以及超医保范围药品、项目使用时,根据患者病情、患方文化程度及要求的不同,由不同级别的医护人员采取适当的方式随时进行沟通,保证诊疗工作顺利进行。25出院时沟通:患者出院时,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明确说明患者在院时的诊疗情况、出院医嘱注意事项以及康复计划及随诊要求等内容。26出院后沟通:根据实际情况,由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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