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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友欣领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编号:YX-QW-012
产品批量质量事故追责管理规范(试行)
一、目的:
1为强化全员品质观念,加强质量控制力度,严格产品质量责任制度,根据“有职就有责、任职要负责、失职要问责”的原则,进行质量事故责任问责制度。通过建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做到权责清晰,奖罚分明,形成良好的企业工作作风。
2通过质量事故的处理督促责任人员提高认识及责任心,逐步减少因人为失误造成的批量报废,提高产品合格率。
3通过建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保证客观公正的处理品质问题。
非责任人员发现隐性事故或及时制止质量事故的出现将予以奖励。具体实施以公司员工手册为准或部门经理提议,经总经理审批落实。
二、定义:
1、质量事故:特指人为可以控制的,非自然因素(如水灾、非人为引起的火灾等)导致出现
的,需要返工或批量报废的产品以及遭到客户投诉退货的产品。1)因产品质量原因导致公司需报废产品数量超过50PCS或此批订单量的10,
直接经济损失超过RMB500元,视为批量质量事故2)直接经济损失达到或超过RMB2000元为重大批量质量事故;3)直接经济损失达到或超过RMB4000元,为特大批量质量事故。
2、经济损失:因质量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主要包括:产品材料的价值、人员的返工费、
返工产品来回运输费、外协加工费及处理质量问题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3、责任部门: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相关部门,即能够避免事故发生的相关部
门。本规范适用于生产部、市场部、品技部和总经理室。
三、职责:
1品技部主导质量事故的处理,提出《品质异常处理单》或《纠正预防措施单》
1
f交相关责任部门。
苏州友欣领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编号:YX-QW-012
2质量事故的责任部门根据品技部提出的《品质异常处理单》或《纠正预防措施
单》要求,及时查明原因及责任人反馈并回复相关内容到品技部。
3.生产部与品技部负责对质量事故原因进行分析鉴定需要时可寻求其它部门或
外界相关技术支援。
4.人事部负责监督此规范的执行。
四、责任界定:
对出现的质量事故,直接责任人要承担≥80的责任或全责,间接责任者,将承
担≤20的责任。
生产部:
A、违反既定的操作规范导致的;
B、违反《生产工艺制造卡》或者其他以及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的(如:样件);
C、由于相关责任人在工序交接过程中疏忽,马虎大意导致工序交接错误和延误
的;
D、在自检过程中漏检导致的批量问题或报废流转到下一工序的
E、未看《生产工艺卡》导致批量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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