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
部门体系运行稽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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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fXSWIRS0391目的
部门体系运行稽查管理制度
A2
11为了确保本公司质量环境体系的良好运行,保证体系运行的适应性和总体有效性以及确保质量环境体系适合于实现企业的质量环境方针和质量环境目标要求,进行正式而系统的评价,不断提高企业实际情况与体系的符合度,使组织能够实现持续改进,提高客户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所有部门。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体系人员每月负责对公司各部门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33旭双公司所有部门均应接受审核。4工作内容
41审核人员提前通知受审部门,受审部门准备所有信息并提交,如职责分工、工艺流程、作业规定、文件表单、内部规定等。42受审部门如有内审员必须陪同审核。43人力资源部体系人员通过询问、检查书面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收集相关数据并依据审核材料进行正向追踪及逆向追溯。45如受审部门现场实际运行情况与公司体系不符,则审核员可适当多抽样并偏离检查表进行追溯审核。抽样必须具有代表性。46审核员如实记录结果并反馈给受审部门和相关领导及部门。47受审部门应在质量部协助下理清思路,持续改进。48人力资源部体系审核频次定为每月月底进行一次。49人力资源部部门根据被审部门相关文件、流程、表单,确认实际运行过程中的符合情况。410负责受审核区域的管理者应确保及时采取必要的纠正和纠正措施,以消除
所发现的不合格及其原因。后续活动应包括对所采取措施的验证和验证结果的报告。411审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编应定稽核报告,并报告各部门主管,对不合格
项要求整改并追踪改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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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XSWIRS039
部门体系运行稽查管理制度修订记录
A2
修订日期
20137292015922
变更内容
依公司最新组织架构文件归口部门变更由原来质量管理部变更为企划部公司最新组织架构文件归口部门变更
版本次
A1A2
修改人
批准人
总页数
22
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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