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文稿纸
渝公积金()号年月日
市公积金中心签发:
建设银行负责人:
工商银行负责人:
交通银行负责人:
分管领导:
陈小平20131223
处室:
处室:
处室:
办公室意见:
处室会签意见:
孙开颜20131223王澎20131223请领导审定。邓小瑜20131220齐路20131223
主办处室意见:
拟稿部门:信贷管理处密级:□主动公开
拟稿人:赵作铭缓急:□依申请公开
联系电话:63651154秘书核稿:□不公开理由:
是否公开:标附主抄
题: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贴息贷款实施方案》的通知件:送:各分、支行、直属支行、营业部送:□是□否打字:签名:归档:
是否已上外网公开:印刷份数:
校对:
f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贴息贷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分、支行、直属支行、营业部: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社会效益,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需求,根据《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关于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的批复》(渝住公积金委会发20132号)精神制定了《重庆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贴息贷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组织学习《实施方案》并认真贯彻执行,规范高效办理公积金贴息贷款。二、执行《实施方案》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向所属市分行报告。附:《重庆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贴息贷款实施方案》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f重庆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贴息贷款实施方案
为支持公积金缴存人在购房时获得公积金贷款,在当前公积金缴存人个贷需求较大的情况下,开展公积金个人住房贴息贷款(以下简称“贴息贷款”)。特制定本方案。第一章第一条总则
本方案所称贴息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向符合住房公积金及商业银行个人
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个贷”)条件的借款人发放的,借款人只按公积金个贷利率支付利息、利息差额部分由公积金中心支付给承办银行的贷款。第二条获得贴息贷款的借款人,视同为公积金个贷借款人,未还清贷款前不得
再次申请并办理公积金个贷及贴息贷款。第三条公积金个贷利率和商业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利率标
准执行,并随国家利率调整而调整。贴息贷款利息差额应根据同期利率差额计算。第四条贴息贷款的风险由发放银行承担;贴息贷款转换为公积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