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效率,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公司在岗员工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考勤、休假的综合管理。第四条公司假期分为:公假、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节育假、年休假、陪考假十一种。第五条公司考勤和休假管理办法的管理流程及遵守规则: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考
勤
休
假
各单位考勤员
管理办法
员工
监督检查规则处罚、薪资扣款规则
考勤规则
请假规则
第二章员工作息时间第六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
f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冬季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的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夏季工作时间为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的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30。实行轮班值班制及其他特殊岗位员工除外。
第七条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为法定节假日,星期六、星期日为公休日。
第八条其它法定节假日㈠“三八”妇女节:公司全体女员工休假半天;㈡“五四”青年节:公司全体青年休假半天。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九条管理权限: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考勤员的归口管理;各单位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考勤员的指定和监督;考勤员负责本单位员工的考勤和记录。第十条考勤员指定:公司各单位必须指定公正无私、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的员工负责考勤工作,考勤员一律实行兼职,在本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员工的考勤工作。第十一条考勤内容:记录本单位员工每日的出勤和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旷工、公假、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节育假、年休假等缺勤情况。第十二条考勤表填报要求:将员工出勤或缺勤情况按
f规范的考勤符号如实填写;经本单位第一负责人签字审核后,于每月五日前将上月考勤和有关缺勤汇总表交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作为计发员工薪资的原始凭据。
第十三条考勤员职责:㈠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载考勤。㈡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的问题。㈢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㈣及时汇总上报本单位考勤结果。第十四条考勤处理:㈠凡未按时上交考勤汇总表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有权拒绝造发该单位员工次月的薪资。㈡凡考勤人员弄虚作假,视考勤人员违纪情节给予减发其当月绩效薪资50~100元的处理,并对单位第一负责人给予减发当月绩效薪资20~50元的处理。
第四章请假程序第十五条员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