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中学学生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马鹿中学学生会受新华中学德育处、团委的领导,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全校学生活动。
第二条为了加强对马鹿中学学生的自律管理,促进学生会队伍建设,提高自身形象和工作能力,以便更有效地开展各项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在马鹿中学学生会。
第二章:学生会干部职责条例
第一条学生会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离不开广大学生会干部的努力,为了进一步严格要求学生会干部,规范学生会干部的队伍建设,特制定本职责条例。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原则:自律、自立、自主、自信。第三条学生会干部的工作目标:学会做人、学会思考、学会合作、学会管理。第四条机构设置1、马鹿中学学生会设学生会常务委员会,由年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副部长组成,由三个年级学生会主席轮值值周主席。2、年级学生会设秘书处、自律管理部、学习宣传部、文体部、生活部,各部设正、副部长。各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工作组,自律管理部设晨检组、课间操检查组、午间检查组、课间巡视组等,学习宣传部设广播站、记者站等,文体部设文娱活动组、艺术团、体育运动队,生活部设报刊组、卫生监督组等。
职责分工
年级学生会主席1、负责制定年级学生会工作的年度计划和年度总结。2、全面管理、协调各部门工作,对各部的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要及时了解,勇于指出成员在工作中的不足,每学年末对成员进行考核。3、组织、协调、统筹各项大型活动。4、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5、为各部工作的开展提供后勤服务,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分工。6、招募、选拔学生会新成员。
学生会秘书长1、每学期末负责整理校学生会工作文字、图片资料。2、注意收集校、系学生会工作动态信息报道。3、协助主席统筹安排学生会新成员的培训内容。
f各部部长1、负责完成本部门学期各单项活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2、按照学校布置的工作内容,结合本部门特点,开展主题鲜明,健康向上的活动。3、负责本部门干部的招聘、安排。4、及时了解本部门干部的工作态度和工作完成情况,勇于指出干事在工作中的不足,并能协调干事间的关系。5、部长应熟悉学生会工作程序,能够协调本部门和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尊重其他部门工作的独立性和工作成绩,在其他部门需要帮助时,应及时给予支持。6、按时完成正、副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各部干事1、干事应通过严格招聘程序进入学生会。2、积极主动并认真完成所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