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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2、质量验收:(1)采购方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对钢筋进行初步验收,包括生产厂家、外观、检验报告与型号对照等。对验收不合格的钢筋,采购方有权拒收。(2)采购方应按国家标准、行业要求及时对钢筋进行取样检验。当出现检验结果不合格等异常情况时,采购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供应方。第五条、钢筋的数量、价格及钢筋款的支付1、钢筋的数量:以双方签字确认的送货单为准。2、钢筋的价格:本合同为总价合同,钢筋价格包含了钢筋采购、仓储、运输、装卸、送货落地、过路过桥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其单价为综合单价。3、付款方式:供应方将货物运交至施工现场后凭双方签字确认的送货单,按照约定价格与采购方进行结算。供货方向采购方提供正式发票。预付货款的50定金,发票随货到工地再付余下50的货款。4、因供应方未及时提供合格的送货单导致货款支付迟延,由供应方承担责任,并不得影响后续钢筋供应。5、质量、交货期限达不到约定要求的,在处理完成之前供应方无权要求支付任何款项。第六条、货物风险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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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在采购方完成钢筋计量并签字前,货物及其应的一切风险由供应方负责。2、自采购方完成钢筋计量并签字起,钢筋由采购方负责保管,但这并不能免除供应方因钢筋质量问题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第七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1、若供应方不能及时供应,需方有权终止该合同。2、若供应方供应货物经检验不符合约定或者标准的,采购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第八条、违约责任1、如经初步检验,采购方发现货物不合格的,供应方应及时将货物运出工地,并立即免费予以更换,采购方无保管义务。如供应方怠于运出,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与损失均与采购方无关,由供应方自行承担。2、供应方逾期交货的,若逾期3天并且不影响采购方使用的情况下钢筋价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逾期超过3天,逾期交货部分的单价按照每吨每日降低20元结算,给采购方造成损失时,还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赔偿金数额以采购方计算为准)。3、供应方逾期交货而采购方解除合同的,给采购方造成损失时,还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赔偿金数额以采购方计算为准)。4、交货钢筋的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国家、行业标准的,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厂家不符合约定、外观不合格、质量不合格、没有有效地质量证明文件、取样检验不合格等,供应方均应在3日内予以免费更换,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延误按本条第2款约定执行。给采购方造成损失时,还应支付相应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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