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
集团规划设计评审会管理办法
一、集团规划设计评审会管理办法
1、目的、为规范集团各地产公司项目设计的操作,加强对《万科集团规划设计管理流程与成果标准》(以下简称《流程和标准》)中实施方案阶段的“集团规划设计评审会”这一重要节点的监控,以达到确保质量、进度目的,特编制此办法。2、主管部门、集团规划设计部负责各项目操作公司评审会的统筹安排。项目评审会在总部或项目所在地召开,由集团规划设计部或项目操作公司负责具体会务组织工作;3、时间计划、评审会的召开时间应以项目设计年度计划为依据,如有变更,项目操作公司应事先知会规划设计部。项目操作公司应在评审会召开前至少7日向规划设计部提出正式申请,会前至少3日提交评审文件汇编。4、评审文件汇编应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的规划设计部分详《流程和标准》中的“投资分析阶段成果标准”完成;(2)(3)(4)(5)(6)(7)(8)项目设计工作控制性计划集团规划设计部对设计工作总体计划的意见集团规划设计部对设计前期工作结论的意见概念设计方案任务书详《流程和标准》第23页条文11;概念设计方案文本详《流程和标准》第24页条文2《项目设计指导书》详《流程和标准》第27页条文3规划方案设计招标书
f附录A
集团规划设计评审会管理办法
(9)(10)(11)
规划方案设计任务书详《流程和标准》第41页条文11规划方案设计文本详《流程和标准》第41页条文115规划方案分析表详附件一
5、文件审核集团规划设计部对评审文件进行审核,发现不符要求的,可以要求评审会延期。6、会议组织会议组织者应在评审会召开前至少2日向参会者发出会议通知及议程。7、评审会投票人员组成、集团主管设计领导、集团规划设计部总经理及总建筑师、项目操作公司总经理、营销部及设计部经理、集团内专家(届时由集团规划设计部确定)。8、评审会议程:(1)(2)①整体时间安排视项目复杂程度而定,委托项目以不超过6个小时为宜,投标项目以不超过9个小时为宜;评审会具体安排:由项目操作公司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及营销负责人对《规划设计工作指导书》进行讲解,重点介绍项目总体开发计划及市场、经营、成本方面的分析结论,和设计工程部门的前期研究成果以不超过60分钟为宜(此时投标单位应不在会场)②③项目操作公司的项目设计及营销负责人就所介绍项目向评审团答疑以不超过15分钟为宜投标单位分别介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