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景观设计常用规范摘抄
一、《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第432条硬底人工水体的近岸20m范围内的水深,不得大于07m,达不到此要求的应设护栏。无护栏的园桥、汀步附近20m范围以内的水深不得大于05m。第433条溢水口的口径应考虑常年降水资料中的一次性最高降水量。第434条护岸顶与常水位的高差,应兼顾景观、安全、游人近水心理和防止岸体冲刷。第512条园路宽度宜符合表512的规定。园路宽度(m)高度(m)坡度园路级别主路支路小路100≤1:16220~3512~2009~12表512035≤1:85050~7035~5012~30
075060≤1:12≤1:10陆地面积(hm2)2~1010~5025~4535~5020~3520~3509~2012~20
第513条园路线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与地形、水体、植物、建筑物、铺装场地及其它设施结合,形成完整的风景构图;二、创造连续展示园林景观的空间或欣赏前方景物的透视线;三、路的转折、衔接通顺,符合游人的行为规律。第514条主路纵坡宜小于8%,横坡宜小于3%,粒料路面横坡宜小于4%,纵、横坡不得同时无坡度。山地公园的园路纵坡应小于12%,超过12%应作防滑处理。主园路不宜设梯道,必须设梯道时,纵坡宜小于36%。第515条支路和小路,纵坡宜小于18%。纵坡超过15%路段,路面应作防滑处理;纵坡超过18%,宜按台阶、梯道设计,台阶踏步数不得少于2级,坡度大于58%的梯道应作防滑处理,宜设置护栏设施。第516条经常通行机动车的园路宽度应大于4m,转弯半径不得小于12m。第517条园路在地形险要的地段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第518条通往孤岛、山顶等卡口的路段,宜设通行复线;必须沿原路返回的,宜适当放宽路面。应根据路段行程及通行难易程度,适当设置供游人短暂休憩的场所及护栏设施。第533条通行车辆的园桥在正常情况下,汽车荷载等级可按汽车-10级计算。第534条非通行车辆的园桥应有阻止车辆通过的措施,桥面人群荷载按235kNm计算。
f第535条作用在园桥栏杆扶手上的竖向力和栏杆顶部水平荷载均按10kNm计算。第712条游览、休憩、服务性建筑物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与地形、地貌、山石、水体、植物等其它造园要素统一协调;二、层数以一层为宜,起主题和点景作用的建筑高度和层数服从景观需要;三、游人通行量较多的建筑室外台阶宽度不宜小于15m;踏步宽度不宜小于30c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16cm;台阶踏步数不少于2级;侧方高差大于10m的台阶,设护栏设施;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