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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现代化下的社会治理
作者:王铮来源:《法制与社会》2015年第19期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并对社会治理进行了中国化的创新探索。本文指出,如何全面正确的理解社会治理的概念特点,以及执政环境的巨大变迁,其内容包括改革开放和转型期的大背景、公众参与意识的发展和移动互联网的普及使用,这些都迫切要求党和政府大力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创新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因此,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宏伟目标,我国必须继续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社区治理体系、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关键词社会治理国家治理现代化公众参与互联网作者简介:王铮,湘潭大学哲学系,研究方向:社会学。中图分类号:D6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716102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加快创新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这就要求我们了解社会治理的概念内容,领会学习创新社会治理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下的作用机制,明确执政环境的巨大变迁要求不断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继续全面深化改革才是实现社会治理的科学途径。一、社会治理的概念与特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这是中央文件首次提出“社会治理”概念,是我党基于长期社会管理的实践和理论创新的升华,是当下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形势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殷切期待,蕴含着深刻的现实意义和时代价值。“治理”的概念古已有之,“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之天下也”,“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不一而足,而今使用的这一概念是西方学者赋予新含义而成的,兴起于20世纪末,是鉴于经济危机的影响,面对“政府失灵”的反思,并开始作为一种新的管理理论进入各国社会治理的实际操作。治理主张政府放权和向社会授权,强调实现治理的多元化,即多主体、多中心的自我治理,使之达成多边互动的合作网络,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从全球治理委员会对治理的界定中我们可以看出,治理是指各种公共或私人机构和个人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与此相对应,新时代下我国的特色“社会治理”应是指以实现和维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