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以外的行为(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遗嘱),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
3欺诈、胁迫(1)合同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2)单方民事行为因欺诈、胁迫而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如债务的免除),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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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乘人之危(1)合同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不论是否损害国家利益,一律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2)单方民事行为因乘人之危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如债务的免除),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5恶意串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解释1】恶意串通,不论其损害国家、集体还是第三人的利益,均属于无效合同。【解释2】双方恶意串通,谈不上单方民事行为。
6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解释】如通过合法的买卖、捐赠形式来达到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目的,属于无效合同。表1-1无效合同与可撤销的合同合同的效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胁迫、欺诈乘人之危恶意串通的合同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重大误解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三、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1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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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有效合同(1)损害国家利益:无效(2)不损害国家利益:可撤销可撤销无效无效无效可撤销可撤销
f(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2)显失公平的合同(3)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4)受欺诈、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2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特征(1)该合同在被撤销之前,其效力已经发生,未经撤销,其效力不消灭。(2)该合同的撤销应由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己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主动干预(即采取“不告不理”的态度)。【解释】(1)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有撤销权;(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只有受损害方才有撤销权。(3)撤销权人拥有选择权,当事人可以申请变更,也可以申请撤销,还可以决定不撤销。(4)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或者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此时,该合同应按有效合同去履行。(5)该合同被撤销后,视同无效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无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