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法人代表证、注册建造师证、企业审计报告、合同业绩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以下通称资质证件。
第十一条证件保管(一)企业证件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管理,资质证件的年度检审、变更、换证等事务,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及时办理。归口管理部门必须建立企业证件登记台账。记载证件名称、数量、批准时间、批准部门、证书经营范围、有效时间、年检时间。(二)严禁任何人擅自拷贝资质证件电子版、复印资质证件,更不得涂改、出租、出借、伪造、转让或出卖资质证件,违反上述规定者,追究其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第十二条证件使用(一)公司资质、证书系公司资产,除用于公司经营外,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私自使用。(二)公司资质、证书实行集中保管、统一使用,资质、证书管理部门对资质证书的安全存放和规范使用负责。(三)建立企业《资质、证书使用计划表》。(四)资质证书外出参加经营活动时,归口管理部门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并须随时随身携带公司资质证件,因工作需要确有不便的,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授权后方可借出,重要资质需经总经理授权后借出。(五)内部使用:公司内部使用资质、证书用于招投标、各种外部审核等工作时,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后,由归口管理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使用流程:申请使用领导授权专人负责。须由该项工作责任人填写《资质、证
f书使用计划表》,报经分管副总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方能使用。(六)外部合作使用:有外部公司及个人要求与我公司合作使用资质证件
进行投标经营活动的,由其公司或个人联络本公司一名担保人,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总经理授权同意后,填写《公司证件使用登记表》后,由归口管理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使用流程:申请使用联络担保领导授权使用登记专人负责。
(七)经营活动中出具的资质证件复印件上,须写明“仅供工程投标活动使用”等相关信息;经营活动中携带印鉴的,无论任何理由,不得在空白纸页上加盖。
(八)归口管理部门使用的计算机上须设置密码,以防止泄露资料。无论任何理由,不得将资质证件电子扫描件等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拷贝给任何公司及个人。
(九)外部单位、个人借用公司资质、证书,须由使用人或本公司该项工作联系人填写《资质、证书使用审批表》,报经分管副总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方能使用。
(十)公司资质、证书管理部门以经批准的《资质、证书使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