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须知
f安全标准化定义:
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执行安全标准化的依据:1、相关行业的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2、行业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3、行业的运作流程,关键的安全控制环节结点
安全标准化主要内容:组织机构、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制度、人员教育培训、设备设施运行管理、作业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等方面规章颁布2010年4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安全生产行业标准,标准编号为AQT90062010,自2010年6月1日起实施。
f评审工作程序
一、评审单位收到申请外部评审的申请材料后,应在现场评审前进行文件审查,并完成文件审查报告;与申请企业确定现场评审时间,函告申请企业,并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明确评审对象、范围,以及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二、现场评审时,按照申请企业确定的评定标准中的管理、技术、工艺等要求,配足相应的评审人员,组成评审组。评审组一般应由5人组成,并指定其中1名担任评审组长,负责现场评审工作;现场评审采用资料核对、人员询问、现场考核和查证的方法进行;现场评审完成后,向申请企业出具现场评审结论,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完成时间,评审组全体成员须在现场评审结论上签字。三、申请企业整改完成后,评审单位依据整改情况的实际需要,进行现场或整改报告复核,确认其整改效果。若整改符合相关要求,评审单位形成评审报告,由评审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向评审组织单位提交评审报告、评审工作总结、评审结论原件、评审得分表、评审人员信息等相关材料。四、评审工作应在自接收申请企业外部评审申请报告起3个月内完成不包括企业整改时间。五、评审单位在对申请企业进行外部评审时,如本单位评审专家和评审人员不能满足评审工作需要时,可向市局评审中心申请,向其派出评审人员。
f现场评审首次会议
首次会议是现场评审第一项工作,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必须签到。会议由现场评审组领队(评审单位的评审员)主持。会议程序如下:1、宣布首次会议开始。2、介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