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出入时间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备查。2、因病或紧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时应先请准给假,并填具请假卡,由主管核准,转交前台,由前台负责出入时间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备查。3、其他零星事务,不予准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规定议处。
六、员工打卡管理规定第一条本公司为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物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1。经总经理核准免于打卡者。2。因故请假,经核准者。第三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时间规定如下:上午:自8:50至1200。下午:自1310至17:30。第三条员工于上班时间后打卡出勤者即为迟到,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为早退。第四条上班迟到5分钟以内打卡者,为第一类迟到;上班迟到超过5分钟以后打卡者,为第二类迟到;凡一个月内,第一类迟到3次者,视同第二类迟到一次。凡一个月内第二类迟到三次者,视同旷职半天。第五条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2次打卡的时距应在30分钟以上,否则视同第二类迟到。第六条员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于卡片上核准签注外,一次扣除5元。第七条员工属第一类迟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单位统计,并送呈有关部门主管,作为平时考核参考资料之一。第八条员工下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于卡片上核准签注外,视为早退,上项签注必须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时前亲自呈主管签注为限。57710018030900120955790368228596330825771001803090012386576137399735760696577100180309001359457807757990251551257710018030900123875771649826018180515771001803090012138572131192158918326577100180309001235957903682236107605357710018030900123565761352861437917425771001803090012355575087869704693279170881003433552741012299443258333791708810034335527510186673293883200817088100343356107101581152501500522170881003433561081010001800598717321708810034335429510107419414268701717088100343356184101878660869628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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