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票据法律制度751《票据法》概述票据,是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由自己无条件支付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按照《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1)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2)票据是要式证券。票据的格式是由法律规定的,必须根据法律规定的必要形式制作,票据才能有效。(3)票据是一种无因证券。取得票据的原因,持票人无说明的义务,债务人也无审查的权利,即使取得票据的原因关系无效,对票据关系也不发生影响。票据的无因性,有利于保障持票人的权利和票据的顺利流通。(4)票据是流通证券。票据的流通性是票据的基本特征。(5)票据是文义证券。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必须以票据上的文字记载为准。(6)票据是设权证券。票据是创设权利,而不是证明已经存在的权利。票据一经做成,票据上的权利便随之而确立。(7)票据是债权证券。票据所创设的权利是金钱债权,票据持有人,可以对票据记载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向票据的特定债务人行使请求付款权,因此票据是一种金钱债权证券。752票据的功能1汇兑作用汇兑即异地支付,通常由汇款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作为出票人将签发的汇票寄往异地或交持票人持往异地,持票人向异地银行兑取现金或凭此办理转账结算。2支付与结算作用票据最早是作为支付工具出现的。汇票和支票是委托他人付款,本票则是出票人自己付款。这是票据最原始、最简单的作用。3融资作用
f票据的融资作用主要是通过票据贴现来实现的。所谓票据贴现,是指来到期票据的买卖行为,持有来到期票据的人通过卖出票据得到现款。4替代货币作用票据作为支付工具和结算工具,代替了现金支付和以现金为内容的结算;票据的背书,使票据像货币一样得以流通。因此,票据也被形象地称为商人的货币。5信用作用这是票据作为商业信用工具的体现。持票人取得了一定时期的信用关系,他既可以向银行办理票据贴现,也可以通过背书将票据转让给他人。2011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精华讲义753票据行为1票据行为的概念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变更或消灭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2票据行为的种类(1)出票出票是指出票人依照法定款式做成票据并交付于受款人的行为。它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