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本科学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综合测评实施
(2010年5月修订)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质创新人才,根据学校有关本科生综合测评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生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本科生年度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课程学习成绩、实践第一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素质、与创新能力三部分,三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10%、60%、30%。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评定由学院测评小组、班级测评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学院测评小组成员由负责学生工作的全体老师、学生会主席、学生会分管学习部副主席、学习部部长组成;班级测评小组成员由班级导师、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两名民主推选的学生代表组成。第三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按学年度进行计算、评定(即上一年9月底至当年9月底)。基本素质、课程学习成绩和实践与创新能力的测评先由学生本人进行自评,经班级测评小组评议核查后报学院测评小组审核。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作为评奖评优的基本依据。第二章基本素质测评
个人品德修养、学习态度状况、第四条基本素质是指学生在思想政治表现、组织纪律观念、身心健康素质等方面应当具有的符合时代特征的基本品质,是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及其行为表现等方面的综合体现。第五条基本素质测评主要考察以下五方面内容,每个方面给定基准分20分,共100分。(一)思想政治表现(A1)。1.热爱祖国,维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荣誉、利益和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
1
f2.政治上积极上进,自觉学习马列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关心时事,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活动,自觉加强政治修养。3.顾全大局,有团结协作精神,关心集体,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不做损害集体利益和荣誉的事。(二)个人品德修养(A2)。1.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举止文雅,文明礼貌;爱护公物,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2.诚实守信,谦虚谨慎,为人正直,办事公道;敬老爱幼,团结同学,乐于助人。3.热爱劳动,热心公益,文明卫生,爱护环境,不奢侈浪费。(三)学习态度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