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0年度信访维稳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做好信访、维稳、平安创建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全面落实《中共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平安潜山”的实施意见》和《省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意见》,根据《信访条例》和县综治委工作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规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特与局属各单位签订2010年信访维稳工作责任书:一、切实加强领导。建立信访维稳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负责的工作格局。二、信访渠道畅通。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和中央、省、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维稳工作的指示精神,市、坚持领导接访和批阅群众来信制度的落实,并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抓到底的原则,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苗头中。三、矛盾排查调查到位。经常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和不稳定因素的发生,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严格落实责任要求,切实将问题及时妥善解决。四、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坚持对信访维稳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密切掌握有关集体上访、极端个访人员的动态信息,影响本部门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的情报信息,对重要信访维稳
f信息做到及时报送,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在敏感期间,坚持零报告制度和日报告制度。五、切实加强对本部门信访问题的处理力度,力争做到合理解决。对重点信访问题,重点部位和重点信访人,加强稳控力度,确保本单位无职工或因工作原因而发生的有影响的恶性群体性事件;确保中央、省、市、县重大活动的顺利开展;确保国家的重大节日以及敏感时期不出现赴县市以上的非正常的越级集体访。六、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信访维稳问题发生,产生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要严格追究主要领导、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将信访维稳工作纳入年终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七、本《责任书》执行情况,由局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
潜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签字:
局属单位
签字: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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