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总值班工作制度
1、院级领导实行轮流周总值班制度。2、总值班人员由行政、后勤等部门的负责人和有关干部参加,每天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上午8点前交接班。3、总值班在值班期间,行使医疗、行政指挥权,发生应急重大问题应在及时处理的同时及时上报。若来不及汇报,应事后及时汇报。4、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疗、行政和临时事宜。接听上级电话,认真做好记录;处理上级指示、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项。5、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协助科室处理本科室不能解决的问题,并有权协调、裁决临时发生的科际纠纷和医患纠纷。6、负责医疗抢救用车的调度。7、认真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8、总值班人员因事不能当天值班,自行调整者,应告知办公室。9、负责值班室当日的卫生工作。10、总值班设有固定的总值班移动电话和手电及记录本,按班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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