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中心)各二级学院:为持续改进和提升学校绩效考核的管理水平,结合学校2015年绩效考核工作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调研讨论的基础上,学校制定了《青岛工学院2016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并经2016年5月11日校领导落实决策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2016年5月11日
2016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为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评判各单位绩效,特制订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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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调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激发教职员工爱岗、敬业、奉献的主人翁精神,体现奖勤罚懒、多劳多得。二、遵循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三、考核范围学校各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四、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绩效考核委员会(简称考核委),负责指导、监督绩效考核工作。主任:过聚荣潘文干邢林袁磊安鑫
副主任:张兰强成员:于春晓肖天林贾晓阳王骞
曾亚丽周晓东王雪峰
侯家琪杨琼
郭有锋姜昌雷
绩效考核委员会下设绩效考核办公室(简称绩效办),设在人事处,负责考核委日常工作,由人事处处长兼任绩效办主任。各单位成立相应的考核机构,负责本单位考核工作。五、考核指标及分值学校各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完成任务和负面清单两项。完成任务主要结合各单位岗责,对重点、重要工作提出要求,并设定分值;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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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主要从触碰红线方面进行约束,并设定分值。行政单位涉及到教学事故的,扣除的分值单独计算。考核指标和分值分配,详见附件。六、考核要求(一)分级考核1一级考核。根据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学校考核委对各单位进行一级考核。2二级考核。根据各单位一级考核情况和《青岛工学院教职员工绩效考核指导性意见(试行)》(青工发20161号),各单位对本单位教职员工制定二级考核指标体系,并责任到人,如:行政人员、辅导员、教师人员、实验室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等。各类人员考核结果向绩效办备案。(二)实行百分制学校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实行百分制,完成任务情况和负面清单总分各为100分,其中,负面清单最高扣分值不超过50分。各行政单位中被学校认定教学事故的,按照《青岛工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规定,另行扣除相应级别的分值。(三)按年考核,分学期预考学校绩效考核方式为按年考核,分学期预考。学期预考主要由考核委按照年度指标体系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