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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的通知
各班:各班:为了更有针对性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学生工作部(处)2010年工作计划》和《湖北师范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湖师学200810号),学工处决定调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入库时间:20102011学年度入库时间:二、入库对象:我校普通全日制在校(20072009级)家庭经济困入库对象:难学生三、认定标准:参照黄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80元),认定标准:设置特困生、贫困生、一般困难生三个档次,每档学生在校月生活支出递增50元。四、申报条件:申报条件:(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经济来源的孤儿、父母一方去世的单亲家庭子女;父母双双下岗,难以维持基本的生活费用;共同生活的家人长期卧床或有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经济极端拮据;家中多人同时上学,经济负担难以承受;突发性天灾人祸;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军烈属以及老少边穷地区的学生。(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评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长期购买体育彩票、摸奖和投资股票者;有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及高消费者;把学费存入银行赚取利息或以学费为本钱经商者。五、证明材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提交生源所在地乡镇或街道证明材料:民政部门签字盖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同时还可提交父母低保证、特困证、下岗证、残疾证、家人重病医疗证、军烈属证等辅助证明材料。
f六、申报程序(一)学生本人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贫困等级不变,可不再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相关证明;(二)各班经遴选无异议后组织入围学生填写《湖北师范学院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一式两份;七、组织领导:组织领导:各班的学生资助工作由班主任主持,以不少于班级总人数10的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小组,按要求进行民主评议和推荐。星期三)八、请各班于6月23日(星期三)下午下班前将下列材料(相关样请各班表附后,各班自行下载打印)报学工办:(一)《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所有入库学生必填,只需纸质)(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初次申请和调整为更高贫困等级的学生必填,只需纸质)(三)《湖北师范学院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所有入库的学生必填,电子和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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