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篇)
核心提示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倡导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这是党中央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想的高度,对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建设提出的基本要求。因为现代社会不仅是物质丰裕的社会,更是诚信有序的社会。人民群众迫切希望生活在一个没有欺诈、不敢造假,可以坦诚相待而不用费心费力防范、猜忌和捉摸的社会环境。这就要求每个人都将诚信作为言语行动的基本规范,构建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面对亲朋好友或者陌生人,你是希望遇到一个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的人,还是满口谎言、捉摸不透的人?购物或者做生意时,你是想遇到一个诚信经营、产品品质有保障的企业,还是一个靠欺诈赚钱的企业?面对台上的领导,你希望他襟怀坦白还是口是心非、说一套做一套?这些答案是不言而喻的。我们大家都愿意生活在简单洁净的社会环境中,都愿意面对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现代社会如此,古代社会亦然。
中华民族在创造灿烂的文化的过程中,构建了诚信守义的优良传统,将其作为修身齐家处世治国的必备美德。早在先秦时期,儒家就提出了“诚”“信”概念。所谓诚,其本义是指真诚、真实。《易经》之《乾》卦:“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礼记》之《乐记》:“著诚去伪,礼之经也。”《礼记中庸》把诚视为礼的核心范畴,“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认为诚笃之德是达至“天人合一”境界的前提。《大学》提出“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将诚视为人们认识、修为和治国的重要环节。在孟子那里,诚既是天道本体的范畴,也是做人的诀窍,“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荀子则进一步认为诚为“政事之本”:“夫诚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
所谓信,着眼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取取信于人的初义。《尚书商书汤誓》:“尔无不信,朕不食言。”《诗经小雅巷伯》:“慎尔言也,谓尔不信。”此两处先秦古籍所示之信,皆包涵言语取信于人的意思。孔子将信视为仁的体现,要求人们“敬事而信”“信则人任焉”,他强调:“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将信作为朋友相交的重要原则。汉代董仲舒将信与仁、义、礼、智并列为“五常”,视为最基本的社会行为规范,认为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即为信:“竭遇写情,不饰其过,所以为信也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