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
(自主开发类)
企业盖章:研发项目名称企业名称法人代表项目起始时间该项目在技术领域中的类别技术研发成果最终归属权列入省部级或区县科技计划(文号及名称)一、立项依据(国内外现状、水平和发展趋势;项目开发的目的、意义;本项目对本市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领先具有推动作用之处;项目的市场前景。)(限300字以内)项目负责人项目终止时间税务登记证号码联系电话填报时间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查账征收金额单位:元
二、开发内容和目标(项目主要内容、目标及关键技术;主要技术指标或经济指标。)(限300字以内)
三、现有研发条件和工作基础〔承担单位开展项目的优势(人才、设施等条件)〕(限300字以内)
四、计划进度(包括总的研究期限、年度计划进度以及已经取得的阶段成果)(限300字以内)
五、经费预算
1项目预计总经费2本年度预算经费元,其中:符合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第四条规定的八大经费元,其中:符合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第四条规定的八大经费元;元。
六、提供材料1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2自主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报告。3自主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运作情况报告和专业人员名单。法人代表(签章):填报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2、本表所称“项目在技术领域中的类别”是指《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公告2007年度第6号)规定的项目类别,本项目应填报小类名称。如,研发费用项目为“系统软件”,则填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电子信息技术软件系统软件”;又如,研发项目为“网络设备”,则填报“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信息网络设备”。3、本表只适用于财务制度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查账征收企业填报,核定征收企业不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4、如本企业研发项目列入省部级或区县科技计划的,需填报文号及名称。5每个项目填写一份,本表在次年的3月底之前报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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