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规定的Sa25级。除锈及涂层质量要求同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海港工程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S15332007)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等规范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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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在运输吊运过程中,涂层有破损时,应及时修补,修补时采用的涂料应与原涂层材料相同或配套。涂层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后应及时补刷。(5)沉桩均采用锤击施沉(干打),施工时应选择合适的沉桩设备确保沉桩施工安全,打桩船尺度应适合本工程水域条件施工,沉桩以标高控制;沉桩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桩顶设计标高处平面位置偏差为100mm。沉桩施工遇异常情况请及时与设计联系进行处理。(6)施工应严格按照《港口工程桩基规范》(JTS16712010)、《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执行。(7)沉桩完成后应及时进行钢横撑安装施。4钢横撑部分(1)桩间钢管联系所用钢材为Q235B钢,制作采用螺旋焊型式,焊缝采用对接焊缝,钢带宽度和焊接要求遵照《港口工程桩基规范》(JTS16742012)规定执行,具体制作要求及防腐要求可参照TSC桩。(2)定位桩、防护桩沉桩完后应尽快进行桩间钢管联系的施工。(3)钢管联系的长度应根据实际的桩间距进行调整,两端管口曲线应与TSC桩外壁相吻合,接头缝采用角焊缝并连续满焊,焊缝尺寸应按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焊缝应饱满均匀。钢管焊接完成后,应清除残留的焊瘤、熔渣。(4)钢管联系与TSC桩外壁焊接接头处,原桩外壁上防腐涂料应铲除,并作除锈处理。待接头焊完成后,重新补刷防腐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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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钢管联系安装后应保持水平,轴线标高满足设计图纸的要求,其允许偏差不超过±50mm。(6)定位桩、防撞桩及桩间联系横撑在高程100m以上表面用油漆涂刷黄黑相间斜向条纹,作为警示标志。5钢引桥搁置支墩改造部分(1)本工程需要在现有海监码头结构上植筋,总数为208根Φ20mm钢筋,植筋用的胶粘剂必须有化学成份报告,满足《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06)要求,必须采用专门配制的改性环氧树脂或改性乙烯基脂类胶粘剂,并应采用A级胶(建议采用德国慧鱼注射式植筋胶FISV)。胶粘剂应采用硬罐包装,以免在运输、储存过程中产品受到紫外线照射、环境温度、潮湿以及碰撞损伤而造成树脂变性,产生质量隐患。为保证植筋过程中钢筋尽可能少受外力的干扰,要求植筋胶的完全凝固时间在1小时以内(环境温度20℃)。为满足环保、安全等要求,植筋胶必须通过无毒性检测。为保证工程质量,植筋胶必须通过《扣件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