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为1股。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所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所的财产。合伙所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共同管理和使用。合伙所清算前,任何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所的财产,不得挪用、私分、转移、私自处分合伙所财产。第三十八条本合伙所不允许非合伙人出资。第三十九条合伙人不得向合伙人之外的人转让、质押,其在合伙所中的全部或部分股份。第四十条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在合伙所中的全部或部分股份,须经全体合伙人的四分之三以上同意。合伙人退出或被除名,必须同时转让其在合伙所的股份。当合伙人无人受让时,适用合伙所减资程序。
f第四十一条后加入的合伙人受让现合伙人的股份时,受让数额、方式须经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后加入合伙人因无人出让股份而无法持有股份时,适用合伙所增资程序。第四十二条合伙人出资收益与合伙人年终分配不挂钩。合伙所每年向出资人支付年收益率为的出资收益。该笔支出作为合伙所的营运费用。每年的出资收益支付时间为该年度的最后一个月。支付的出资收益可以是现金或实物,具体支付方式由合伙人会议决定。第四十三条归个人所有的不做为出资的财产,因本合伙所业务需要需由合伙所使用,则参照本合伙所出资收益率计算租赁费。具体租赁费的支付方式、时间由合伙人会议决定。第四十四条每个合伙人持有股份的上限为股,现持股超过股的合伙人须在三年内分次将多持股份出让给其他合伙人。无人受让,适用减资程序。第二节增资、减资第四十五条因合伙人变更、经营情况的变化,需要减少、增加出资时,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减少、增加的数额及减少、增加后各合伙人持股数由合伙人会议决定。第四十六条减、增资程序a财务委员会编制减、增资草案;b于合伙人会议召开7日前将草案提交给各合伙人;c合伙人会议讨论、表决。第四十七条减、增资方案内容a减、增资原因;b减、增资时的资产负债表;c拟减、增资数额;d现合伙人持有股份情况;e减、增资后,合伙人持有股份情况;f增加资金的用途或减资的资金来源;g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章
合伙人会议
第四十八条合伙所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合伙人会议。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a决定合伙所的发展;
fb选举合伙人会议主席,决定执行合伙所事务的合伙人人选,各职能委员会的组成,选举所主任、副主任;c决定合伙所年度利润分红方案;d决定合伙人的加入、退伙、除名、退休;e决定合伙人身份的中止;f决定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