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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程序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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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办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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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均可申办职业培
训机构。
二、申办条件
1、社会组织申办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个人申办必须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的民
事行为能力。
2、职业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以
上职业资格证书。校长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以上职业资
格证书。
3、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由五人以上组成,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董事)具
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4、民办学校应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当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
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和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
会人员资格证书。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职业指导人员
应持有职业指导资格证书。
5、职业培训机构教师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或《职业技术培训教师上岗
证书》,实习指导教师须同时持有相应专业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所开设的
每个专业(工种)至少有2名大专以上学历的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专
职教师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学校要与聘任教师签订聘任协议。聘任外籍人员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200人,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赁场
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理论课集中教学场所300平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
f照明、通风条件;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实习操作场所和食宿场所应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在居民楼或居民院举办民办学校的,需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
7、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技能训练条件符合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等级相对应的国家职业标准具体要求。
8、审批设立学校时,学校的固定资产不少于20万元,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并提交具有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法人单位的担保证明材料。
9、有规范的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明确的培养目标、培训对象,有健全的教学管理、财务管理、学员管理、教师管理、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制度;
10、有完善的教学计划、教学大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