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发挥志愿者的作用促进无偿献血工作
一、志愿者的概念1、什么是志愿者志愿者(英文Volu
teer)联合国的定义:不以利益、金钱、扬名为目的,而是为了近邻乃至世界进行贡献活动者。就是指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能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而不关心报酬奉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的人。我国对志愿者这样定义:自愿参加相关团体组织,在自身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在不谋求任何物质、金钱及相关利益回报的前提下,合理运用社会现有的资源,志愿奉献个人可以奉献的东西,为帮助有一定需要的人士,开展力所能及的、切合实际的,具一定专业性、技能性、长期性服务活动的人。2、志愿者的特征A、志愿者是无偿,不是开业、打工,而是不计报酬的;B、志愿者不是救世主,而是与被帮助者处于平等、互相尊重的地位。C、志愿者不仅是给予了他人帮助,同时也得到了收获自我的一种成长;D、志愿者的出发点不是好奇心的满足,而是对社会的回报;E、志愿者不是指挥者、教育者而是用生命去影响生命。3、志愿服务的起源与发展志愿服务起源于19世纪初西方国家宗教性的慈善服务,志愿活动在世界上已经存在和发展了100多年。中国最早的志愿者来自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1979年第一批联合国志愿者来到中国偏远地区,从事环境、卫生、计算机和语言等领域的服务。据有关统计,我国约有23以上的地市和区县以及2000多所高校成立志愿者协会,全国已建立43万个社区志愿者组织,19万个志愿者服务站服务中心、服务基地,形成了由民政部门指导的社区志愿者,由共青团系统指导的青年志愿者和各类NGO志愿者三支队伍以及由不同党政部门或人民团体领导的各类志愿者。现常年开展活动的社区和青年志愿者达5000万人,其中注册的青年志愿者2946万人、社区志愿者600万人。志愿服务已在我国的各个领域广泛开展得到人们的认可和赞赏。4、志愿者管理在香港专门设有义工发展局,香港对义工的管理、督导与沟通、培训、保障与激励考核有一套完整的体系。每年,义工发展局依据服务时间、服务程度、工作热情等各项指标对义工进行考核,进行义工嘉许,包括全港杰出义工奖、香港杰出青年义工等等。(见图)目前我国尚没有一部有关志愿服务的全国性法律。但是一些团体、地区为发展志愿者工作,制定了规章,如深圳在2005年颁布了《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日前颁布了《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在香港,志愿者(义工)年服务时间超过200小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