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对背离党纪的言行要有鲜明态度,对违反党纪的行为要坚决制止。企业领导人员要有组织观念、程序观念,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按照规定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纪检监察机构要维护党的纪律,强化执纪问责,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严肃惩处。张毅要求,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履行好监督
f责任,积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提高履职能力。要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在党委党组中不分管其它业务工作,集中精力,突出主业,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在这一点上,必须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大议事协调机构取消或退出力度,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国资委机关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把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体现到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中。要不折不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树立国资委机关的良好形象。强卫东全面总结了2013年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工作,部署了2014年主要任务,强调要在中央纪委、国资委党委的领导下,加强中央企业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纪律建设,坚决纠正“四风”;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强化对领导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为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做出贡献。中央纪委监察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国资委党委委员,国资委各巡视
f组组长,国资委副秘书长,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书记,在京中央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各中央企业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监察室(局)主任(局长),国资委各厅局、直属机关纪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国资委各巡视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委属各离退休干部局、机关服务中心、直管协会主要负责同志,国资委纪委、驻委监察局有关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