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学科教学(数学)北京师范大学学科教学(数学)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20111010专业学位处
一、培养目标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中小学教师。具体要求为:(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二)具有良好的学识修养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三)具有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能胜任相关的教育教学工作,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理论结合实践,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创造性的教育教学工作。(四)熟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五)能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二、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三、学习方式及年限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四、课程设置课程设置要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学位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实践教学四个模块。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一)学位基础课(12学分)1、外语(2学分)2、政治理论(2学分,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3、教育学原理(2学分)4、课程与教学论(2学分)5、中小学教育研究方法(2学分)6、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2学分)(二)专业必修课(10学分)1、数学课程与教材分析(3学分)2、数学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3学分)3、数学教育测量与评价(2学分)4、现代数学概览(2学分)(三)专业选修课(6学分)
f1、数学教学论(2学分)2、数学教育心理学2学分3、数学方法论2学分4、数学课程改革研究2学分5、数学思想史专题(2学分)6、数学与文化(2学分)(四)实践教学(8学分)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实践教学包括教育实习、教育见习、微格教学、教育调查、课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实践形式,其中到中小学进行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半年(创造条件,尽可能采取顶岗实习的方式)。五、教学方式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用课堂参与、小组研讨、案例教学、合作学习、模拟教学等方式。应在中小学建立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成立导师组负责研究生的指导,并在中小学聘任有经验的高级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实行双导师制。六、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一)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联系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