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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市金城乡中心学校学校、幼儿园与学生及家长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使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特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学生应遵守:1、行人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边行走。2、横过马路先看清是否有来车,并要按交通指示灯行走人行道;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3、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4、不能边走路边看书。5、不准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抛物击车。6、不准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公路上的护拦。7、不准驾车上下学。8、不准乘坐非客运车辆和超速超载车。9、认真学习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增强安全意识。家长应做到:1、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上下学途中不得嬉戏打闹,过马路时要注意交通信号标志,注意来往车辆,要靠右行走。2、教育孩子不乘坐超速超载车、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车、个人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3、不得使用或租用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车、个人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来接送学生上下学。4、要积极向公安机关和交通管理部门举报非法运营接送学生的车辆。5、在学校门口接送学生时,务必严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的管理规定,不把自己驾驶的车辆停在学校门口或进入校园内,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6、按照学校要求护送孩子上、下学并做好与学校、幼儿园的交接工作。如违反上述要求,出现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学生及家长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幼儿园和家长各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学校、幼儿园(章)校长、园长(签字):
责任班主任(签字)年月
学生家长(签字、手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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