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车辆同一轴上的轮胎应为相同的型号和花纹。车辆转向轮不得装用翻新的轮胎。23车辆的钢板弹簧不得有裂纹、断片和缺片现象,其中心螺栓和U形螺栓须紧固。24减震器应工作正常。车架不得有变形、锈蚀、弯曲,螺栓、铆钉不得缺少或松动。前后桥不得有变形、裂纹。25车辆的离合器应接合平稳,分离彻底,不得有异响、抖动和打滑现象。踏板力和自由行程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26变速器应无裂纹,变速换挡灵活、轻便,自锁、互锁可靠,变速杆无变形。27传动轴万向节应无裂纹和变形,锁止齐全、可靠;传动平稳,在运转时,不发生震抖和异响。28驾驶室的技术状况应能保证驾驶员有正常的劳动条件。29车辆驾驶室必须视线良好,风挡玻璃不得使用有机玻璃及普通玻璃。必须装设后视镜、刮水器。30燃油箱及燃油管路应坚固并有防护装置,防止由于振动、冲击而发生损坏及漏油现象。燃油箱与排气管的位置应相距300mm以上或设置有效的隔热装置。燃油箱应距裸露电气接头及电气开关200mm以上。
f31运送易燃、易爆物品的专用车,必须备用消防器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排气管应安装在车前,尾部应安装接地链。车身应喷有“禁止烟火”字样或标志。32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车辆必须具有防爆措施。33各类厂内机动车辆还应符合各自特有的安全条件和要求。二安全管理1企业应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2企业应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3厂内机动车辆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
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4.车辆事故记录。4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督检查。5在用、新增及改装的厂内机动车辆应由用车单位到所在地区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建立车辆档案,经劳动行政部门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后方可使用。6厂内机动车辆牌照由劳动部统一设计、监制。7厂内机动车辆遇有过户、改装、报废等情况时应及时到所在地区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8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由地、市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发证。
f三安全技术检验1项目部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检查。2劳动行政部门在企业自检的基础上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度检验。3厂内机动车辆修复、改装后必须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检验,合格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