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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不容竞标,母亲当然享有孩子的监护权
祥子繁星
【期刊名称】《农家女》【年卷期】2008000010【摘要】《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哥哥、姐姐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总页数】2页3839【关键词】监护竞标亲情孩子母亲未成年人《民法通则》父母【作者】祥子繁星【作者单位】无【正文语种】英文【中图分类】F284【相关文献】1母亲再婚对孩子仍有监护权J2母亲再婚仍有监护权J3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请您依法正确行使监护权孩子遭家暴,先撤销监护权再离婚J钱笑陈晨4留守,我们仍然浸泡在亲情的海里留守中学生与他们的父亲母亲J邱易东5母亲的错爱系列之一孩子母亲情绪的镜子J张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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