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商业性金融机构发行的商业金融债券。企业债券是工商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债券。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可以是股份公司也可以是非股份公司,可以是上市公司也可以是非上市公司,包括依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发行的企业债券、依据《公司法》发行的上市公司债券、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章发行的中期票据等。利用外资指报告期收到的境外(包括外国及港澳台地区)资金包括设备、材料、技术在内。包括对外借款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出口信贷、外国银行商业贷款、对外发行债券和股票、外商直接投资、外商其他投资包括补偿贸易、加工装配由外商提供的设备价款、国际租赁,外商投资收益的再投资资金。不包括我国自有外汇资金国家外汇、地方外汇、留成外汇、调济外汇和中国境内银行自有资金发放的外汇贷款等。各类外资按报告期的外汇牌价(中间价)折成人民币计算。自筹资金指在报告期内筹集的用于项目建设和购置的资金。包括自有资金、股东投入资金和借入资金,但不包括各类财政性资金、从各类金融机构借入资金和国外资金。自有资金指筹集的用于项目建设和购置的自有资金,是按财务制度规定归项目企业(单位)支配的各种自有资金,包括企业折旧资金、未分配利润、企业盈余公积金、发行股票筹集的资金及其他自有资金。不包括通过发行债券和集资方式筹集的资金。股东投入资金指从股东处融入的资金。股东投入的资金如果不是来源于金融机构贷款、各级财政资金或外资,应做为自筹资金统计。来源于项目企业(单位)总公司或上级部门的资金,也应归入此类。借入资金指从其他单位(不包括股东)筹集的资金,不包括财政资金、贷款和外资。其他资金来源指在报告期收到的除以上各种资金之外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包括社会集资、个人资金、无偿捐赠的资金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等。各项应付款合计指本年项目建设和购置中应付未付的投资款。包括应付工程款、应付器材款、应付工资、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其他应付款、应交税金、应交基建收入、应交投资包干结余、应交能源交通建设基金、应交预算调节基金及其他应交款。各项应付款填报本报告期实际增加数(或发生数),不是填报开始建设以来的累计数。工程款指应付未付给施工单位(乙方)的工程投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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