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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学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工作实施细则(讨论稿)
总则第一条为使我院教学工作从起步时就按学分制的模式来运行管理以贯彻《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经济建设第一线高技能型人才并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逐步建立以选课制为基础以学生在一定条件下自主选择学习方式为内容的具有我院特色的弹性学分制特制订本工作实施细则。
学习年限第二条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为准绳,实行弹性学制;提前修满学分可以提前毕业。对于在规定的年限内难以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允许其延长学习的时间。对于有特殊原因或困难的学生,经过批准可以边工作边学习,也可以实行间修制,允许其中断学习,保留学籍。每次中断时间,一般以一年为限。但入学到毕业的年限不得超过六年。
课程、学分与选课第三条课程分为必修课、限选课和任选课三种。
(一)必修课:三年(五学期)总学分控制在90-100学分之内(包括必修公共课16学分、必修职业课74-84学分)。必修课每学期安排18-20学分,不得超过20学分。(二)限选课:10-19学分(包括限选公共课9学分、限选职业课0-10学分)限选职业课各系根据各自条件安排,如必修课总学分只有85个学分左右,则建议安排职业限选课8-12学分,如必修课总学分达100学分,则可少安排或不安排限选职业课。(三)任选课:≥10学分。
必修课

限选课

任选课

120130
公共
职业75
职业10
公共
16
85
9
≥10
第四条
各类课程学分所占的大致比例为:职业课:85120≈70;公共课:25120≈20;任选课:10120≈10。
1
f第五条
第一学期期初安排军训;第五学期后46周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
训、作品制作等;第
六学期可安排顶岗实习或学生自主安排就业调研,记6学分(该学分不占必修课学分)。第六条“两课”毛邓三(概论)4学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基础)3学分,形势与政策(形政)1学分,分别在第一、第二学期开出并要保证学时;《语文与应用写作》在第一、二学期开出,各2个学分;对于《计应》课非计算机类专业要保证考一级证,通常工科类各专业放在第一学期开计应课,文科类专业放在第二学期开,这样可均衡师资力量和第一、第二学期学时数。第七条《英语》课要求修满4个学分。在第一学期主要针对普高生进行为期2个月,周学时6的英语强化训练选修课,记4个学分,12月份参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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