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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笔录的制做与技巧
办案的根本就是办证据。在理论上,所有的案件都有可能受到司法审查,也就是行政诉讼。我们常常说要办铁案,经得起诉讼的才是铁案。而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进入诉讼程序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再去收集证据,所以所有的证据都必须在办案过程加以取得。当前工商机关在办案中收集证据主要在现场检查和制作询问笔录中完成。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应争取做到“四清”“五会”,即“依据清、程序清、事实清、思路清”“会发现案源,会询问,会固定证据,会做思想工作,会协调内外关系”。现就现场检查笔录的制作过程中应该注意那些细节作些粗浅探讨。
一、现场检查一现场检查的要素现场检查,是指工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涉嫌与违法经营活动有关的财物及场所进行查看、清理的执法活动。
1、现场检查要素:一要细致观察现场情况:假设执法人员到一家店铺进行现场检查,现在这家店涉嫌违法,至于具体是无照经营,还是卖假冒伪劣、甚至不正当竞争,就要看检查的发现了。请不要急着进去,我们先看看这家店的门面。上面所有的文字
f及图形都可能是潜在的证据。一般店门上有商标、服务内容的介绍、店的名称、招聘告示等内容。如在店名里发现有连锁等字样,要记住进去后应该要求店主出示相关文件。发现有招聘告示的,请留意它的内容特别是与时间有关的,这可能关系到店主无照经营的时间长短。走进店铺,首先应该观察里面有多少人,是什么身份,在做什么,再看货架上的商品陈列,有没有价格标签,对检查发现的情景尽量当场都要摄影取证,防止违法当事人抵赖,比如有的无照经营者会抵赖自己没有从事经营或者最近几个月已经不再经营了,这时就可以用顾客选购情景的照片来驳斥谎言。另外,经销商品的生产日期、商品的价格标签等等都要在检查过程中留意,这些细节可能会成为决定当事人是否违法的关键。
二要精心收集书证:突击性的现场检查,往往能发现比较多的书面证据。尤其是账册,甚至是简单的流水帐都不能放过,记载有经营日期、收入情况的账册都是极为有力的证据。一般这些账册大都放置在抽屉内。我们不管抽屉是否加锁,都不要未经当事人同意去打开。否则就可能演变成搜查,而我们工商机关是没有搜查权的。而且这种行为极易引起当事人的不满、甚至抵触情绪,这就可能会给后续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切记“检查是和平的”。同时,还要注意发现各类发票,有的是当事人所开具,有的是其他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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