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3、移交:员工辞职、辞退经审批同意后,应将本人工作、办公用品、文件资料向指定交接人完整移交,重要工作岗位不能一次交接完毕的,应在规定的交接期限满后方可离职。4、结算辞职、辞退员工完成全部移交工作,并处理完本人所涉及的财务事项(如借款)后,持财务部门签署意见的《员工辞职(辞退)审批表》,财务部门方能结清并支付本人工资余额。5、退档员工本人持各部门签署意见后的《员工辞职(辞退)审批表》,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退档手续,人力资源部抽出辞职(辞退)员工个人档案材料交还本人。旷工:每次处以其日工资300(三倍)的罚款,当月累计三次及以上者,予以劝退。全年请假天数不超过五天者(含五天者),享受全勤奖。
加班制度
f一、为保证公司员工的身心健康,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二、加班是指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内进行工作以及在标准工作日内的标准工作时外进行工作。三、公司各部门不得随意安排加班,不得强迫员工加班,所有加班必须是员工自愿的行为。四、如确需加班,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书》,经部门经理审批后报主管经理助理批准后方可加班。五、《加班申请书》中应如实填写加班事由、起止时间。六、各部门应在每月三日前,将加班情况汇总结果连同《加班申请书》报人力资源部。七、人力资源部收到各单位报来的资料后,应严格审核,若发现虚报现象,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做出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公司。八、根据《劳动法》之规定,公司员工每月加班时间不超过36小时。九、员工加班后,可在当月安排补休,如工作忙,应按照《劳动法》之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十、下列员工的工作行为不列入加班范畴:1、在薪资中已体现各类费用的工作人员;2、在外出差人员;3、未按程序申报加班的人员;4、因特殊情况,公司要统一上班的公休日。
三、管理制度行政办公规范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办公管理,特制订如下规定。第二条办公仪表规范着工装,左胸适当位置佩戴公司徽章,其它应遵守员工守则四、五、七条相关规定,违反规定的,除由综合管理部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员工一月累计违反规定人次超过三人次,该负责人亦应罚款100元。第三条办公室规范1、办公桌:案头用品整齐放置,保证办公桌整洁无杂物。2、座椅:靠背、坐椅一律不得放任何物品,人离开时椅子调正。3、电脑:桌机呈45度贴墙放置,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