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焊接接头工序的施工。
(3)派专人监护钢筋,及时清理钢筋上的水泥浆和砼屑等。
(4)搭拆绑扎钢筋时所需的操作架子及钢筋的运输。
(5)钢筋的固定、预留包括钢筋支架的安装。
(6)钢筋绑扎应预留出时间和空间与水电预埋管件或其他分包人的配合。
(7)钢筋电渣焊接不包括电焊接头甲方有可能指定单独分包人完成此项内容。
(二)二次结构工程:
1、门窗过梁、窗台梁、构造柱、墙体超过4米设置的圈梁、女儿墙压顶、屋面保温层上
的钢筋网片等构件的钢筋制作及安装。
2、砖墙砌筑中的墙拉筋、构造柱拉结筋的制作。
3、工完料清,做好落手清。
(三)与工程配套工程
f
1、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标化工作,并确保达标。
2、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四)施工现场不可预计及各种管理辅助配合人工范围不再签发估点工凭证:
1、施工中临时停水、停电、机械发生故障。
2、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质量检查的操作时间。
3、由于自然因素造成工程中断施工的间歇时间。
4、现场操作时落手清,模板、钢筋等材料整理堆放标准化。
5、按照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实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所需用工。
6、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因素而发生的二次驳运所需的用工。
7、在特殊条件下施工所需增加的用工及特殊产品保护的所需用工。
8、在施工中可能与兄弟单位配合中所引起的材料、机械等工的间歇时间。
9、市规划局规定的红线范围内的所有不可预计用工。
十七、管理要求及违约责任
1、质量
(1)本合同劳务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
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2)因乙方原因分包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返修,乙
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乙方经返工后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除了按
本合同十三条扣发结算工程款外,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和索赔。
2、工期
(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工期、节点工期、甲方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制定落实作业
进度计划,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
(2)施工实际进度延误,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补救措施,确保达到进度计划的要求。
如补救无效,影响合同约定的工期(节点工期)的,除了按本合同十三条第二款的约定扣发结
算工程款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和索赔。
3、文明施工
(1)乙方应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环卫、消防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
定及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和标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