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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现状我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制度建设已进入“快车道”,特别是最近两年来,我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制度建设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其显著的标志有:第一,国家财政对社会保障投入的力度不断加大,并且持续快速增长。如除以往正常的财政拨款外,对最低生活保障的补贴和
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障的补贴,1998年开始的20多亿元到现在国家财政用从于社会保障的支出已经到达了4000多亿,相当于国家财政的12%强。第二,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上仅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与福利制度建设得到很大提高:一是农村五保户实现了由以前的农民供养变成由国家财政供养;二是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10年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80%以上,三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探索在各地方的进展明显加快,2007年在农村地区全面建立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免除了农村居民的生存危机和生存恐惧。第三,其他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也在同步加快。例如国民教育福利,《义务教育法》明确规范了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并实行免除学费杂费的福利性;二是住房福利制度建设引起全国上下的高度重视,公共房屋政策也将形成,解除城乡居民住房困难的保障性制度安排将得到强化并走向制度化。第四,社会保障的法制建设的步伐明显加快。除了近几年国务院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规以外,事关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两部基本法律《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都纳入了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并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第一,我们在制度建设的目标和价值取向上还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社会保障的核心价值取向应当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国民共享发展成果。但是,由于几十年以来城乡分割的思维定势,以及改革开放以来过分突出效率优先,使我们在真正基于公平、正义、共享核心价值追求基础上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着一些分歧。第二,责任不清。这是影响我们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建设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它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历史责任与现实责任不清。二是政府责任跟社会、企业、个人责任的边界不清晰。三是中央政府与地方责任不清。第三,立法滞后。所有国家的社会保障改革与制度建设都奉行立法先行,通过制定各种社会保障的各种法律来确定制度,然后加以实施。而我们走的是一条渐进改革、试点先行的道路,改革先试验,把试验的经验总结起来再行推广,在长期试验过程中才开始重视立法。但试点期过长必然损害制度的健康发展,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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