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管理不是分开管理,各主管部门要注重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各负其责、协调一致地做好应急事件的管理工作。监测与预警第十条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主管部门(医务科、总务科)应制定相应的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一个灵敏准确的监测体系,落实人员对监测数据及时进行科学分析与综合评价。第十一条医院所属各科、处室均为突发事件的监测单元,每
个职工均有监测的责任及报告的义务。第十二条根据突发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影响范围是
局部还是全院,医院设定两个级别的预警及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仅影响医院部分地域或部分科室且危害较小的突发事件,定为黄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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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警,应急响应为相关部门及人员;影响医院整体工作或危害较大的突发事件,定为红色预警,应急响应为全院所有部门及人员。报告与信息发布第十三条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医院职工对发生和可能发生突发事件及其潜在隐患均应在发现情况后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医务科:26620589;业务院长:133;节假日休息报告总值班。第十四条职能部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的同志应将情况报告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并组织人员,分工明确,通讯联络,根据指挥部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防范或应对突发事件。第十五条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根据情况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自突发事件发生时计算2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第十六条任何科室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第十七条医院建立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全面。由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指定医院新闻发言人,严禁其它人参与发布信息,保证信息的透明度和权威性。培训与演练第十八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主管部门应认真研究各自主管范围内最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将排在前五位的突发事件作为重点,估计可能发生的情况,拟定应该采取的对策,制定培训计划,编写培训教材,对相关人员实施培训。第十九条培训应是全方位的全员培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主管部门应对各级各类人员(包括临时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进行涵盖各类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识别、报告、应急处理技术、群体防护、个体防护、现场救护等内容的培训。对特殊人员应进行特殊技能的培训,如医院新闻发言人应进行媒体沟通技巧的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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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训等。第二十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主管部门应根据应急处理工作中各责任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