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的保护,按国家相应法律、法规执行。7、组织机构分工公司设立知识产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公司知识产权保护的方针政策;研究、领导、协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审批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和各种规章制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公司知识产公保护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主管技术的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主管分工的副总经理、副总经济师、副总工程师、及研究院办公室、档案中心、公司办公室、办民品开发、企管、计划、人劳、财审等
f职能部门的领导组成。8、公司知识产公保护工作实行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两级管理。公司设立知识产权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公司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公室作为具体办事机构,其具体职责是:81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起草、修订和执行;82组织公司员工进行知识产权知识的学习和教育培训;83负责公司内外以及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日常事物的处理;84协调公司各业务主管部门对专利、商标、商业秘密、著作权、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工作。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公室设在研究院,主任由研究院办公室主任担任,办公室成员由研究院办公室、公司办公室、企管、计划、民品开发等部门的人员组成。公司所属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负责本单位贯彻、落实公司知识产权的制度、政策,领导本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建立本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和确定联络员。9、公司知识产权事物管理按业务分工由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91研究院负责专利、著作权及计算机软件保护、知识产权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92公司办公室会同研究院负责商业秘密的管理工作;93企管部门负责商标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外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的处理及合同法律的审查工作。10、权利归属101公司员工做出职务成果,其知识产权利益均属于公司。公司鼓励全体员工为公司的经济振兴和发展做出成果,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对职工的职务成果给予奖励,依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102由国家、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等上级部门投资的计划项目中完成的智力成果,
f其知识产权权益按国家和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103公司在对外科技合作和交流中(包括公司派出的培训进修人员)完成的发明创造或其它智力成果,专利权或知识产权按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对外科技合作交流台保护知识产权的示范导则》等有关规定执行。104公司以及各所属单位与国内外其它单位进行经济、技术合作,协作的知识产权归属及权益在一般情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