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周工作计划绩效考核办法
为使各部门的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结果、有检查、有考核,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推进各部门工作的有效开展,提升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部门周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的考核。二、权责1、部门负责人负责编制和提交本部门的周工作计划和总结。2、总经理负责审核各部门的周工作计划及总结,根据部门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提出考核建议。三、周工作计划的编制1、部门周工作计划应根据下列五个方面进行编制:(1)公司确定的年度、月度重点工作任务,并安排在本周实施的;(2)根据部门职能,由部门计划在本周组织实施或推进的工作任务;(3)公司周会上布置的工作任务;(4)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5)本周突发性或应急性的工作任务。2、周工作计划要突出重点工作,明确工作项目、工作措施、完成时间、责任人、检查人、需要公司或其他部门协调配合的事项等,部门日常事务性工作不必编入周工作计划。3、因工作项目所需实施时间较长,且在本周内无法完成的,应写明完成时间及本周计划完成的工作进度。4、各部门每位员工每周至少应有12项以上的重点工作项目,由部门负责人与所属员工充分沟通后确定。5、部门周工作计划编制完成后,应报送总经理审核,对总经理布置的工作任务应列入周工作计划中。6、各部门应对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对本周没有完成的工作项目,要客观分析原因,查明责任,并再次列入下周工作计划中,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本周
f工作总结与下周工作计划安排同步进行。7、各部门《周工作计划表》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于每周五15:00前提交公司行政
部办公室,由行政部办公室汇总后于每周五晚例会前报送给总经理。四、考核规定1、各部门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在每周例会上进行汇报总结和考核。2、部门周工作计划项目未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的,将根据责任轻重,每项扣除部
门负责人绩效工资1050元。扣款由行政办公室在每月底书面通知财务部从责任人月工资中扣除。
3、周工作计划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每次扣除部门负责人绩效工资10元。4、部门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效率低下、发生较大的责任事故或工作差错、团队凝聚力较差、连续多次发生投诉、较大事项隐瞒不报等情形的,经行政办公室核实,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将扣除该部门负责人绩效工资100元。造成公司较大经济损失的,另行处理。5、工作业绩突出的部门,由行政人事部门提出建议,分管领导审核,报经总裁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