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中国社会保障现状
(一)各界政府历来重视保障制度的建立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各界政府历来重视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这个过程大致经历了三个重大阶段。第一阶段在50年代初,颁布了《劳动保障条例》,实施了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等制度,标志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初步建立。第二阶段是在80年代中国政府建立起了较为完善失业的保障制度。进入90年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社会保障制度更加走向完善。建立了下岗职工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及社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发放制度,并进一步推进了养老、失业、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这是第三个阶段标志着中国社会主义保障制度的最终建立。(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力度不断加大与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相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也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1978年以前的传统体制阶段,也就是社会保障制度初步建立时期,即从无到有的政策。二是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的社会统筹阶段。主是要打破“大锅饭”、“政府一揽子”的保障模式,即改变传统的以国家和企业为支付载体及采取现收现付等加大国家企业负担的不合理作法。建立了“以支定收,略存节余”的原则,在国家养老金,职工福利,社会部门统一管理的模式。也就是社会统筹制度。三是90年代中期以来的“社会统筹或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这个阶段是结合在80年代中国国内经济、社会情况建立的模式。(三)社会保障体系运行良好随着90年代中期以来“统账结合”的确立,中国社会保障体系逐渐纳入一个良性轨道,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其一,“统账结合”制度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的发放。从1998年至2000年,全国共支付养老金4000亿元,当期按时足额发放率高于98,同时补发以前年度拖欠的养老金170多亿元。其二,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截至1999年,在中国社会保障体系下,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人数从1998年底的112亿人扩展到目前的129亿人,失业保险的覆盖人数也由08亿人扩展到1亿人。每月领取失业的保险金人数也从70万人上升至128万人。全国600多个城市普遍建立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先后有300多万城市低收入居民得到帮助。其三,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中国政府在1999年,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30以及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提高了15。其四社会保障筹资渠道进一步拓宽。在1999年征收的养老保险费比1998年增长26,征收的从业保险费增长75。各级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