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断开任意2处总线);系统电气火灾监控主机的主、备电源自动转换功能。8验收
49
f8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按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进行检测。82系统合格判定应符合下列要求a系统检测按附录C所列项目逐项检查,全部合格时为检测合格,当有不合格时,应进行修复或更换,并进行复检。b复检时,对有抽样比例要求的,应进行加倍抽样。复检不合格者,为检测不合格。8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验收时,建设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系统验收申请报告;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通知书;消防部门的审核及备案相关文件;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图;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调试记录;产品检验合格证;系统使用说明书;产品出厂试验报告或现场检验报告;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系统检测合格证明文件。8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85系统使用说明书包括下列内容:系统结构和性能;系统操作使用方法;系统常用故障说明;系统维护保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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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附录A(规范性附录)在不同接地形式的配电系统中的应用A1TT系统中的应用见图A1
A2TNS系统中的应用见图A2
A3TNCS系统中的应用见图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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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附录B(规范性附录)装有漏电探测器的配电箱中一次回路接法B1探测器装于配电箱总开关下方的一次线接法见图B1
B2探测器装于配电箱出线开关下方的一次线接法见图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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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附录C(规范性附录)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检测项目C1检验项目见表C1。表C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检测项目
检测项目
检测方法
安装布线
检查设备安装和布线是否符合本规范62~65条要求。
1检查备用电源的自动切换功能是否正常(断开正常电源3次,观察电源转换情况)。
2检查指示灯和图形界面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图显示以及监控节点数据是否完整、直观,符合GB142871的规定
3检查系统是否具有密码授权的安全制度。
电气火灾监控主机
4检查监控参数是否具有远程设定的功能(抽检2个监控节点)。
5按监控点数规模的2(但不少于2点)做漏电监控预警和报警试验,结果应准确可靠。
6断开任意2处总线检查系统故障报警功能是否准确及时。
7是否正常接入电气火灾远程服务系统且通信正常。
89
f1检查监控节点的保护部位、节点代码、各种设定值、是
否脱扣等基本参数的完整性。
2检查电气火灾监控器各种参数的现场设定功能是否满
足独立式应用的需要。
电气火灾监控器及探测器按监控点数
3操作自检键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