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银富企担保有限公司担保项目评审委员会工作条例担保项目评审委员会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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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
总则设立与审批范围评审会组成评审受理与会议准备评审会议审批决策附则
f担保项目评审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风险控制,强化审批责任,提高审批效率和审批质量,特制定本条例;第二章设立与审批范围
第一条公司设担保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会的审批范围包括:公司有权审批人直接审批权限以外的担保业务,以及董事会决定的其他业务。为适应业务的发展,提高效率,评审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设。第三章评审会组成
第二条评审会由专职和兼职评委若干名组成,设主任一名,主持召开评审会。第三条评委的产生1、评委(含专职和兼职)经公司组织考试和面试后,董事长和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批准;风险管部经理自动成为评审委员会评委。2、专职评委每年任命一次,一般于年底产生,兼职评委根据评审工作和公司业务的具体需求可按月调整或临时调整;3、评审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4、总经理和董事长均为评审会当然评委;第四条专职评委的基本任职资格要求:1、能够接受并通过个人工作背景调查,无舞弊等不良记录;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遵守职业道德;3、具有较好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表达观点和意见准确;4、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技巧;
f5、具有专业的分析判断能力和较强的风险识别及防范能力;6、熟悉一个或几个行业的发展状况及相关政策法规;7、具有较强的组织、培训和业务指导能力;8、兼职评委的任职资格参照专职评委;第五条专职评委的工作职责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公司的制度和规定;2、认真分析报审资料,掌握业务基本情况,分析报审业务的风险点和业务可行性,提出有效的风险控制建议,独立出具明确的评审意见,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促进业务的开展;3、对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做出专业的评判,在项目评审的过程中提供专业意见;4、在审批的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公司利益,严格控制风险,确保审批质量,对审批的结果负责;5、对项目涉及到的本公司及客户的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的责任;6、专职评委应及时总结评审经验,定期或不定期提交相关报告;7参与编写担保业务风险控制指引、担保业务行业报告、评审动态及案例分析等资料,并承担相关的培训工作。8、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9、兼职评委的工作职责部分参照专职评委;第四章评审受理与会议准备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