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技术,是为控制或消除施工现场工人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危险因素,防止发生人身事故而研究采取的技术措施,也是保证安全顺利地完成各项任务的前提。因此,安全技术管理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一、编制范围与编制要求1、所有建筑工程要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否则,工程不得进行施工。2、工地施工需要的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要有设计、有计划、有平面布置图、有说明。用电量或用电设备较多(参见标准要求)时,应单独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3、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程;(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对上述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超过5米)、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摸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项目部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4、现场安装使用的起重机械(塔吊、电梯)必须有基础设计资料,安装、拆卸方案。5、安全技术措施一定要有针对性,要根据施工工程的结构特点、施工方法、作业环境、队伍素质等实际情况,明确具体地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和注意的事项,防止口号式、一般化。7、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一定要有依据、有计算、有详图、有说明、有审批。(2)土方开挖工程;(5)脚手架工程;(3)摸板工程;(6)拆除、爆破工
f二、编制、审批和变更重审手续要求编制、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组织编制,报公司总工程师二级机构技术负责人审批,报公司安全监督部二级机构安全部门审核审、备案。2、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电气工程师负责编制,报公司安全监督部二级机构安全部门审核审、备案。3、特殊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报公司总工程师二级机构技术负责人审批,报公司安全监督部二级机构安全部门审核审、备案。一般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项目经理负责审批。特殊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是指:5米以上的深基坑施工、地下暗挖工程、吊装重量在50吨以上或吊装高度在50米以上的大型起重吊装工程、高度在50米以上的落地式脚手架、20米以上的挑脚手架、整体式提r